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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海口10月8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海口市檔案局一科員劉某偉謊稱是市委秘書,可幫他人孩子辦到海南中學讀書以及招攬工程,同時惡意透支信用卡等共騙取36.3萬元,還在國家機關公文上嫁接附件等。今天,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以詐騙罪、信用卡詐騙罪及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等對其判處有期徒刑8年4個月,並處罰金2.6萬元。
  2012年7月初,海口市檔案局科員劉某偉通過朋友介紹認識林某秦,他謊稱自己是市委秘書,以幫林某秦、項某強二人的孩子辦理到海南中學讀書為由,先後騙取二人活動經費7萬元和5.3萬元,但直到開學也未能辦理。2012年8月份,劉某偉向徐某順謊稱其有關係拿到海南省屯昌縣安置房施工項目,並經徐某順介紹認識何某兵。何某兵表示願意承接該施工項目,劉某偉提出要50萬元的介紹費,經協商,何某兵先支付20萬元,餘下的等事情辦妥後再支付,後招標時發現被騙,但劉某偉以種種藉口推脫退錢。
  2010年5月至2012年7月,劉某偉辦理光大銀行三張信用卡惡意透支拒不還款67440.05元被警方受理此案。2013年4月21日,劉某偉在國家機關公文上嫁接附件,文意含接,使文件精神發生變化、衍生新義,也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。  (原標題:海口市檔案局公務員以辦入學招攬工程騙36萬還變造公文領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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